省河长制办公室赴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省司法厅接洽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立法有关工作

2022-08-18 11:05:49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打赢“湖泊革命”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强化入湖河道保护治理,推动九大高原湖泊从“依法治湖”向“依法治河”延伸,推进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管控立法工作,在现行九大高原湖泊“一湖一条例”的基础上,力促形成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9+1(入湖河道条例)”法律框架,实现全流域从严依法管控。2022年8月2日,省河长办副主任、省水利厅副厅长高嵩率队赴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司法厅研讨座谈。

座谈会上,省河长办、省水利厅就任务由来、立法必要性、已开展的工作和请求事项进行了汇报,并与省人大有关委员会、省司法厅有关处室分别进行了交流座谈。

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立法是落实“湖泊革命”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入湖河道是湖泊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变化情况与湖泊保护息息相关。入湖河道的保护治理是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重点工作之一。开展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立法工作,能为入湖河道保护治理提供指引与依据,是实现“一湖之治”到“流域之治”转变的重要途径。

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立法是依法治湖的必要基础,也是湖泊流域管控的迫切需要。现行九大高原湖泊保护管理条例中,除滇池、洱海、阳宗海和异龙湖外,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程海、泸沽湖等湖泊保护管理条例均未对入湖河道管控有明确规定。此外,入湖河道的带状属性决定了其贯穿湖泊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三区”,明确其管控要求和标准是系统治湖、依法治湖、科学治湖的现实需求。

省河长办、省水利厅要加强与省司法厅的工作对接,加快推进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立法工作,同步推进《云南省河道管理条例》立法程序,积极参与9个湖泊保护管理“一湖一条例”修订工作,及时将有关工作进展向省人民政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报告。

省人大民族委、环资委、农业农村委、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立法二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省水利厅河长处、政法处、防御处,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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