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立法计划》)近日出炉。根据《立法计划》,《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等9项地方性法规项目力争年内完成。
今年的立法重点将密切关注党和国家重大改革部署及上位法变动、授权等情况,主动对标“十四五”时期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聚焦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着眼急需、急用先行,将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公共卫生和粮食安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和谐稳定、增进民生福祉、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等作为立法重点,体现各领域、各层次的立法需要,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常态化开展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清理工作,及时修订、废止一批不符合新发展理念、不利于高质量发展、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和不符合人民群众期盼的法规规章。
云南省人民政府制定的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中,地方性法规共有30项,其中,《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云南省燃气管理条例(草案)》《云南省古树茶保护条例(草案)》《云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草案)》《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修订草案)》9项地方性法规项目力争年内完成;《云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云南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草案)》《云南省志愿服务条例(草案)》《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云南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等21项为预备项目。
省政府规章共有11项,其中,《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修订)》2个项目力争年内完成,《云南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云南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9个项目为预备项目。
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突出云南特色,增强立法针对性,严格依法立法,确保政府立法合法适当,不得随意限制公民、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公民、组织义务,增加部门权力或者减轻部门责任。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政府立法过程中要主动发声、解疑释惑、凝聚共识,将立法工作同普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