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司法局: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让不合理罚款清理成果真正惠企利民

2023-01-10 11:27:19

为了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昭通市司法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昭通市司法局组织学习“三个一律”清理标准(凡是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的罚款事项,一律取消;凡是罚款事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违“放管服”改革精神、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或者有失公允、过罚不当的,一律取消或调整;凡是罚款事项可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规范或管理的,一律取消),要求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兼顾“合法”与“合理”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决定》有关要求,切实清理不合理罚款事项让工作成效惠及企业。将《决定》的贯彻落实,纳入《昭通市2022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责任清单》,要求有关部门按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执法检查。向涉及取消和调整罚款事项的3个部门点对点发送《行政执法监督提示函》,提醒相关单位密切关注上级主管部门对部门规章修改调整或清理废止工作动态便于及时调整工作,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要求相关单位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云政办发〔202251号)要求,完善监管方法规范监管程序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精准性,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相关案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