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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落地 争取明年正式实施

  一人失能,全家失衡”,道出无数失能人士家庭的压力。作为保障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下称“长护险”)被称为人生“第六险”,是老龄化时代一个特殊的“缓冲垫”。

  9月16日,昆明市正式成为“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新增试点城市”,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近日,记者从昆明市医疗保障局(下称“市医保局”)了解到,目前该局正在积极推进政策落地的前期准备工作,争取“长护险”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预计我市将有1.1万至1.3万重度失能人员享受“长护险”待遇,长期护理月最高支付标准有望达2800元。

  政策如何敲定

  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长护险”制度是指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照料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和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今年5月6日,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将昆明市列为云南省唯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

  9月16日,昆明正式入列国家试点后,市医保局组织相关人员,就《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草拟稿)对标国家《指导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组织专家研讨了昆明市“长护险”失能鉴定评估标准。

  9月28日,在国家医保局召开的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昆明市组织“长护险”制度建设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召开了昆明市“长护险”制度试点工作启动会。

  9月26日至10月10日,市医保局还邀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针对《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目前正在汇总收集相关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该《意见》。

  保费怎么缴纳

  不增加企业和职工负担

  昆明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闫晓陵介绍,“长护险”首先将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纳入参保范围,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待筹资和保障能力具备时,逐步扩大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且基本医疗保险正常参保的参保人,经评估后可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昆明市“长护险”实行市级统筹,统一参保政策、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经办管理、统一信息系统。2020年作为该制度启动的第一年,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历年累计结余中,按一定比例划拨,作为“长护险”制度运行的启动资金。

  “长护险”保险费用的缴纳,坚持不增加企业和职工负担。采取从现有医疗保险基金中按比例划转的方式进行,个人及单位均需承担保险费用。退休职工的保险缴纳,采取个人缴纳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方式。

  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因年老、疾病、伤残、失智等原因,生活不能自理达6个月以上,经鉴定评估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昆明市的长期护理方式包括医养结合机构护理、养老机构护理、居家护理,参保人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护理方式。

  政策惠及人群

  全市逾万名重度失能人员将受益

  下一步,昆明市将组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鉴定评估标准制定工作专家组,建立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鉴定评估人员库和专家库。失能鉴定评估标准工作专家组,将在借鉴已开展试点地区失能评估标准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符合昆明市实际的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人员鉴定评估标准。

  昆明市失能鉴定评估标准草拟稿,将争取在10月31日前制定完成,并利用1个月的时间进行模拟评估,通过模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修改完善失能鉴定评估标准,推动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顺利启动实施。此外,还将制定出台《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昆明市“长护险”制度的具体操作规程。

  “通过一系列的前期准备工作,昆明市‘长护险’制度将争取在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闫晓陵介绍,按照我市老龄化程度测算,预计昆明将有1.1万至1.3万重度失能人员享受“长护险”待遇,也就是1.1万至1.3万个家庭享受到该制度的政策红利。按照制度设计,昆明市长期护理月最高支付标准有望达2800元。(廖晶蓉)

  3分钟看懂“长护险”

  制度启动

  2020年,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历年累计结余中,按一定比例划拨。

  费用缴纳

  采取从现有医疗保险基金中按比例划转的方式进行,个人及单位均需承担保险费用。

  退休职工的保险缴纳,采取个人缴纳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方式。

  申请条件

  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因年老、疾病、伤残、失智等原因,生活不能自理达6个月以上,经鉴定评估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护理方式

  昆明市的长期护理方式包括医养结合机构护理、养老机构护理、居家护理,参保人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护理方式。

  热议

  各方期盼政策早落地

  “长期护理保险是独立于医疗保险的新保障,非常值得关注。”昆明市正式成为“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新增试点城市”以来,险企、医院、护理培训学校等纷纷热盼政策落地。

  从国家到地方的“长护险”制度试点工作中,鼓励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强调与商业保险的功能衔接等政策,让很多保险企业为之振奋。大地保险云南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昆明是一个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城市,“长护险”的需求也高于其他城市,发展空间非常大。大地保险公司先后承办了四川成都、江西上饶、吉林长春的“长护险”项目,积累了相关承办经验。为了积极参与昆明“长护险”制度建设,云南分公司也成立了“长护险”项目小组,前期进行了数据收集、分析调查、市场调研等工作。

  今后,对于险企而言,“长护险”的推行除了通过承办长期护理保险本身,给保险公司带来保费收入、积累相关经验数据外,也可以通过对行业的深入研究,围绕整个养老、护理行业的一些个性化需求,提供专业化的保险服务,甚至可以拓展到医养的上下游相关产业。

  作为医疗机构的管理者,云南省老年病医院院长黄建强表示,“长护险”实际上是业界关注了多年的问题。在该院治疗的老年患者中,有近两成属于需要长期护理的重度失能人员,这些患者照护费用往往只能家庭自付承担。在他看来,“长护险”将对昆明市能提供医养结合床位的医疗机构,特别是民营医疗机构以及符合“长护险”定点条件的养老机构、居家护理机构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和基金支持。

  “‘长护险’试点政策即将落地,但目前昆明市场上合格的护理机构和符合要求的护理人才,都是十分短缺的。”云南万年青健康管理培训中心负责人孟姝含介绍,今年5月该中心便关注到了“长护险”的相关资讯,有针对性地增加了健康管理师、养老护理员等专业人才培训项目,但优秀的从业人员依然供不应求。

  在采访中,业内人士均提到,“长护险”制度的实施,将推进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和长期护理服务行业的建设,促进昆明市大健康产业发展。为引导行业有序发展,建议出台制度、通过政策引导,来加强“长护险”相关市场的培育和人才的积累。记者廖晶蓉报道

  短评

  为失能家庭“减负”

  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这句话道出了失能家庭的心酸与无奈,也说明建立“长护险”的重要性。

  昆明市虽为国家第二批试点城市,但“长护险”的制度顶层设计工作,开展得扎实又不失温度。昆明市将失智引起的重度失能者,纳入“长护险”申请待遇范畴,属于全国的试点创新,其他试点城市并未明确提及;为规避风险,新参保职工必须有两年的等待期、老参保职工持续参保15年以上,可享受“长护险”待遇;作为失能照护的兜底保障,无论缴费基数高低,“长护险”待遇一致。

  “长护险”的到来,让“老有所医、病有所护”,又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廖晶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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